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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奇怪,以前在San Diego或者是Chicago的時候,從來都不會覺得租房子很難..
好像隨隨便便,阿莎力一點,一下就可以找到落腳的地方..(也有可能是因為我這個人接受性很大)..
每次搬到一個新地方,租房子從來不是我花最多時間的地方..
所以,當我看到阿邁因為原先房東突然要賣房子而失去了住的地方,然後怎麼樣都找不到新地方時,整個就感到很納悶...

跟著他去看了幾間他選出來的地方,才知道為什麼他會這麼難找了..
灣區這邊的租的Apt不便宜,通常很普通的one bedroom apt就差不多要900多了,好一點新一點的就直衝1200, 1300了..如果不想要賺的所有錢都送給住方面,折衷一點的方法,就是去找那種一個大房子裡,把裡面的房間全部分租..雖然會跟一些其他的陌生人共用廁所廚房common area,但價錢就會便宜很多..甚至降到500,600都有可能...
但 問題就在這裡,大房子裡的分租雖然便宜,但有些房子裡房東還會住在裡面...所以很有可能當你住進去之後,他會東管西管的..那樣就會很煩!!自己在外面住就是圖個自由,如果連最基本的自由都沒有,那不是很討厭嗎?!!
更何況,有些人因為房子是自己的,只想把房間快速租出去,所以連基本的清理都懶的做..所以常常一走進去,就會被房子裡的髒亂給嚇到..然後屋主還一副老神在在,一臉"I know it's dirty, but i dont' care"....
所以..除了陪著他去看的兩個周末再加上他自己閒暇時間去看起來的結果..居然是零..沒有一間適合@@

看了這麼多,又累又煩的最後決定:自己買房子當大爺...換自己當房東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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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餃子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